尊敬的首长您好! 我的母亲与父亲离婚了而我弟弟跟着我母亲。我是长子跟着父亲的,我母亲带着我弟弟户口应该迁回娘家的,我母亲是长淮卫镇的,为什么我母亲的户口来回跑了好多趟才给予迁入,而我弟弟的户口当地派出所不接收材料都齐全的。望首长给予帮助解决我弟弟的上户口问题。
网友: 您好!首先,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。针对您反映的情况,你好,根据你反映的情况,我们进行了了解,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:你的母亲张治英原系长淮卫镇淮光村村民,后外嫁凤阳县武店镇,2015年在全市户口清理整顿工作中,分局长淮派出所发现你母亲属于重复户口,于是按照相关规定删除了其在长淮派出所的户口登记,2016年4月,因武店派出所登记的张治英户口属违规登记,已删除,后张治英要求恢复在长淮派出所的户口登记,根据实际情况,2016年5月长淮派出所给予其办理了户口恢复。户口恢复后,张治英要求将其次子沈红胜迁入其户下,由于沈红胜属于成年人,按照蚌埠市政府2016年1号文件之规定,沈红胜不符合迁入条件,长淮所已告知申请人张治英。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,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!
安徽公安网 蚌埠
2016年10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