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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回复查询

  • 多人故意伤害致人轻伤,到案一人岂能结案?
  • 来信日期:2014-12-03 处理状态:完成

     

       尊敬的公安局领导:我于2014年3月份被周玉联等人打伤(鼻骨两侧骨折并伴有明显移位,额突骨折,鼻中隔骨折,左腿胫骨内踝骨折),住院治疗15天,6月份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,7月份周被公安机关刑拘,(案件由蚌埠市禹会区公安局纬四派出所处理)周到案后拒不交待其他涉案人员,现案件由禹会区检察院起诉到禹会区法院,起诉书上只指控周玉联一个人。。那么其他打人的不法分子就不追究了吗?就因为周没有供出其他涉案人员,那这些人就可以逍遥法外了吗??法律正义还能得到伸张吗?

     


    安徽公安网  蚌埠

    2014年12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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